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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体老[2023]15号
关于举办福州市老年人钓鱼培训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机关老体协、市钓鱼协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老年钓鱼爱好者的竞技水平,根据市老体协年度工作安排,定于5月31日-6月1日在闽侯县举行福州市老年人钓鱼培训交流活动。现将培训交流活动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交流。
附件 1、《福州市老年人钓鱼培训交流活动规程》
2、《福州市老年人钓鱼培训交流活动报名单》
3、《自愿参加交流活动责任书》
福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
福州市老年人钓鱼培训交流活动规程
一、交流日期:5月31日-6月1日
二、交流地点:闽侯县
三、主办单位:福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承办单位:闽侯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福州市钓鱼协会
四、培训:
1、授课教师:林枫
2、培训内容:钓法及钓技培训
五、交流项目:
3.9米以下手竿钓重量团体赛(钓混养鱼,四场,每场90分钟)
六、参加办法:
1、每个单位限报1队,福州市钓鱼协会可报1队,每队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男女不限)3人,领队教练符合队员条件者可兼队员,但需在第一场比赛抽签前向组委会提出,参赛过程中各队不能更换队员。
2、队员年龄规定:男57-70周岁(1953-1966年出生),女52 -70岁(1953 -1971年出生)。
3、参加对象要求必须今后能代表福州市参加上一级交流活动的人员。
4、参加交流人员应随带身份证原件。
七、交流规则:
1、交流人员到达赛场后,不得擅自进入赛区,应及时到检录处报到,准备抽签,抽签后由裁判统一带入赛区进入钓位。
2、交流者进入钓位做赛前准备时,由裁判员核对参赛证及钓位,对钓具进行检查。
3、比赛开始信号发出前,交流人员使用的钓具不准入水。
4、交流者的钓位不得擅自更换,在比赛期间如需离开钓位需经裁判同意。
5、交流人员的钓具、鱼饵一律自备,不准使用连体钩、锚钩和有毒鱼饵,禁止使用活饵、拟饵。比赛期间不得串饵。
6、交流人员的垂钓区是钓位号正前方的规定范围,如钓上大鱼不许越位。
7、交流人员一律自钓自取,独立操作。无鳞鱼、死鱼不计成绩。
8、比赛结束信号发出时应立即收竿,此时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鱼护一律不得移动或提出水面,在原地等候裁判员计量成绩。
9、比赛期间通讯的工具处于振动、静音状态,确需通话需离开钓位。严禁大声喧哗或影响他人垂钓的行为。
10、加强环保意识,比赛期间不得向赛池抛杂物,烟蒂及各种垂钓的垃圾,场次比赛结束自行清里本钓位垃圾。文明垂钓,尊重对手,尊重会务人员的辛勤工作。
11、竿长3.9米以下(正负3厘米),线组(主线加子线)长度不得超过竿长30厘米。钩不得超过2只,严禁使用有倒刺钩。鱼饵必须挂在鱼钓上。比赛中只能一竿,一线入水垂钓,不准抛投诱饵。
12、违反以上规则,属一般性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加罚该场次比赛分3分的处罚。
13、成绩计算:
以每场鱼获重量计成绩,交流者在各赛区的分场成绩相加得出个人成绩。分场成绩计算,重者得1分,次者得2分,以此类推。在分场中成绩相同,则以并列人数所得名次之和除以并列人数为每人得分。未上鱼者以赛区最多参赛人数加 1为其得分。个人总成绩相同,获分场最好名次分优者列前,若再相同以总重量相比,重者列前,若再相同以抽签确定名次。团体3人单场成绩分相加得出,少者列前,总分相同以个人单场最好名次分优这列前,若再相同以三人总重量相比重者列前。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按照报名队数的50%为优胜奖,录取名次,其余为优秀奖。
九、报名、报到及其他:
1、各队报名单请于5月12日前传真至市老体协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22030032)。
2、参加人员于5月31日上午9:00前到闽侯县国惠大酒店(闽侯县滨江西大道68号)报到,报到时需提供全体参赛人员和家属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9:30进行钓鱼技能培训和赛前联席会。
3、大会比赛的裁判、计分、赛场布置等赛事相关事宜由市老体协统一聘请福州市钓鱼协会承办。
4、各队交通费、医药费由原单位报销,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大会负责。
5、规程解释权归市老体协,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