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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的通知

2021-01-18 700 返回列表

福建省体育局

 

 

文件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闽体〔20215 

 

 

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体育局、文明办、卫健委、民政局、老体协,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老体协,省直机关文明办,省直机关老体协及行业系统老体协:

2015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各级体育、民政、卫健、文明办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各级老体协努力履职尽责,全省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取得积极成果。截止至2019年底,全省获评县级以上“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8005个(其中省级115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98个,占全省基层单位的48.04%。这项活动的开展,极大地丰富和延伸了群众体育“六边”工程,全面加强了基层老年人体育工作,推动了城乡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实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0号)文件中提出的“‘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达到80%左右的目标”要求,现对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六有”标准,确保活动质量

实践证明“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的“六有”标准,是一个有机整体,各要素缺一不可。只有组织、队伍、场地、活动、管理、保障各个要素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充分发展,才能有效地发挥健身康乐家园的服务功能。通过对已获评的省级康乐家园的动态监测评估显示:部分康乐家园由于“六有”要件发展不充分、不协调,存在部分短板和弱项,制约了整体功能的提升。在新一轮的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提高质量,必须坚持把“健身康乐家园”的服务功能、服务实效放在首位。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六有”标准,坚持因地制宜与保证质量相结合,坚持补齐短板与提升整体功能相结合,使之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切实可行。(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坚持三级联动,动态管理

实践证明: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面向基层、惠及广大老年群众,为城乡基层老年人体育工作注入了生机活力。要坚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要求,继续在全省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省直机关、行业系统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要坚持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分级评审,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的工作要求,各级文明办、民政、卫健、体育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指导“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的开展,并与各级老体协联合开展评审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获评率。要逐级评选,省级“康乐家园”从获得设区市、省直、行业系统的“康乐家园”中产生;设区市级“康乐家园”从获得县(市、区)的“康乐家园”中产生。要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监测评估,完善提升服务功能。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落实措施

(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实践证明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是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践行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的要求所在;是建设群众体育“六个身边工程”,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城乡协调发展有效措施;是积极应对老龄化,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升幸福感获得感的民生工作。各级各部门、各级老体协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发展老龄事业和增进民生福祉的大局出发,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尽职尽责,积极作为。

(二)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各级老体协要认真贯彻落实闽政办〔2018〕20号文件要求,将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融合发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实施意见,明确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考评奖励、落实职责等方面内容。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对活动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民政、卫健、文明办要把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纳入“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纳入行政村幸福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计划,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建设和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内容。各级体育部门要把“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纳入“十四五”体育发展专项规划和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县(市、区)创建内容。

(三)要着力补齐短板,加快老年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文件精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发挥优势,结合实际,加快构建现代老年人文体健身服务体系。要在建设全民健身工程上发力,补齐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不足的短板。

各级体育部门要在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中加大基层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要制定老年人气排球、门球、地掷球等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计划,先易后难,分批建设。在体育健身器材的配置中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康乐家园活动的指导和专项资金支持。

乡镇(街道)要依托文体站补齐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短板,行政村(社区)要结合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完善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场地设施,配套文体健身器材。

各级老体协要履行好老年人体育社会组织的职责,认真做好体育健身项目培训、推广、健身活动的开展和健身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综合服务能力。要认真落实年度活动计划,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树立标杆,典型引领。要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康乐家园的动态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对已获评的“康乐家园”单位进行认真评估,摸清情况,着力补齐短板,提升服务功能。对申请评选单位,要严格把关,坚持硬件软件“双达标”;对新纳入评选的单位,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

(四)要加大宣传,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融媒体,多渠道、多层面、多载体宣传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的积极意义和丰硕成果,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要动员吸引广大老年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发挥好主体作用。要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民族美德,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支持。要树立新时代文明新风,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

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活动达标条件

 

(一)有一个好的班子

1、每年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作1-2次汇报,老年体育工作列入同级党政工作的部署和考核,同级党政领导关心老体协工作,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2、有一位管事的主席(在职领导兼任,或者是热心老体协工作同级班子退下来的老领导担任);

3、有干事的常务副主席和秘书长,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的老同志担任,抓具体工作;

4、班子团结,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全年有活动;

5、有相对固定办公场所和基本的办公条件。

(二)有一支好的队伍

1、乡镇(街道)有健身辅导站和若干个健身辅导分站(或点);行政村(社区)、省直单位、行业系统基层单位有健身辅导站点;

2、乡镇(街道)有一支健身项目教练员、裁判员、健身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20人以上);行政村(社区)、省直单位、行业系统基层单位有一支健身项目辅导员和志愿者队伍(5人以上);

3、乡镇(街道)有10个以上项目健身队伍,行政村(社区)省直单位、行业系统基层单位有5个以上项目健身队伍(每个项目至少20人以上),有若干名健身骨干;

4、每年组织2-3个项目的培训,每期培训至少20人以上,每年推广普及2个以上健身项目。

(三)有一个好的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街道)每年安排老年体育工作经费3万元以上,行政村(社区)每年1万元以上。省直机关、行业系统基层老体协每年活动经费2万元以上,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多渠道筹集经费,用于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四)有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和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

1、乡镇(街道)每三年举办一届老健会,设有6个以上老年体育健身项目展示并逐届增加,行政村(社区)、省直和行业系统基层老体协原则上每二年举办一次老健会,设有6个以上健身项目,并逐届增加。

2、与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相结合,利用各种节假日、纪念日、庆典日以及全民健身节、老年节开展老年健身项目展示交流。

3、积极引进、推广普及多项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项目,挖掘、整理、创新传统体育健身项目,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提供更多的项目选择,老年人健身活动常态化。

4、举办康乐大讲堂,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5、参与健身老年人占本单位老年人口总数的60%以上。

(五)有功能适用的健身场地

1、乡镇(街道)、行政村建有与老年人口相适应的老年文体健身活动中心或活动室(面积乡镇街道500㎡,村100㎡以上),内设棋牌、乒乓球、台球、多能排练厅等,室外有3个以上球类项目场地和200㎡以上健身广场;

2、社区建有与老年人口相适应的活动中心或老年人活动室(面积100㎡—200㎡以上),内设棋牌、乒乓球、台球、多能排练厅等,室外有3个以上球类项目场地和200㎡以上健身广场;

3、省直机关、行业系统基层单位,建有与老年人口相适应的活动中心或活动室(面积80㎡--200㎡以上),内设棋牌、乒乓球、台球、多能排练厅等,室外有若干健身项目场地。

(六)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省直机关、行业系统基层老体协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老年活动中心(室)、健身辅导站点管理制度,辅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志愿者队伍管理学习培训制度,场地设施管理制度,活动计划、财务管理等制度,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福建省体育局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11月19  

  

  抄送:省委老干部局,各县(市)区老体协。

  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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